贵师院发〔2011〕84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贵州师范学院
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图强,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典型、争当先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贵州师范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
(二)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三)有远大理想,虽身处逆境但仍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四)勇于克服在学业、生活、科研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三、评定程序
(一)学生自愿报名。
(二)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名额数(见附件1)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贵州师范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须加盖党总支公章)于11月2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
(一)《“贵州师范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附有15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个人数码照片(全身照和电子版)一张。
五、表彰办法
(一)制作“贵州师范学院自强之星”光荣榜、事迹展板。
(二)对“贵州师范学院自强之星”进行全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附件:
1、 2011年度“贵州师范学院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xls
2、 2011年度“贵州师范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doc
贵州师范学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王 军 627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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