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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师院发〔2011〕83号

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

“单项先进分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0-2011学年度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单项先进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2009级、2010级本、专科学生。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评选名额: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评选对象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单项先进分子”评比条例》(院发[2009]52号)执行。

(二)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分子”的分配名额见附件。其中,单项先进分子各学院视学生具体情况而定名额,最高不能超过规定的本学院名额。

三、评选程序

1、班级组建评议小组推荐,辅导员初审;

2、班级提出初选名单报学院审核;

3、经学院严格审核并公示无议后,由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同时必须报送学生学年成绩证明和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均需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申报“单项先进分子”还需提供相应材料二份(需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先进班集体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后,同时报送先进班级材料(不少于1500字,A4纸打印)2份、简报2-5份、照片(图片)2-3张、班级量化考核成绩表等材料(将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后报送);报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单项先进分子院级公示材料纸质档(含公示相关的通知及公示表)一份,并将公示表的电子表格(excel)发送到学工部官鹏飞老师内网邮箱,从本学年开始,学校统一规范各学院的公示表(附件六、附件七);

4、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5、学校审批后由学校组织表彰。

四、评选时间

1、11月15日前各学院评选及公示结束;

2、11月16日报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表彰;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党总支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先进分子”的评比;

(二) 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宿管委、伙管委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认真听取学院党总支的意见,表现突出者,推荐参加校一级评选;

(三)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的评选不能交叉;

六、评选相关工作的问题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10-201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名额分配表.xls

2、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

3、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4、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5、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doc

6、文学院2010-201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公示样表.xls

7、文学院2010-2011学年“先进班集体”公示样表.xls

 

 

贵州师范学院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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