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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教室卫生检查评比方案

(试行)

为净化教室,打造整洁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时间:每周一次,每周四下午5∶20-7∶00。

二、组织机构:教室评比由学工部、教务处、校院两级学生会生活部负责。

具体评比由校学生会生活部、各学院学生生活部成员承担。

三、评分细则:

项目

标准

分数

讲台

讲桌洁净;讲桌桌箱整洁;多媒体教室电脑桌洁净;黑板擦、粉笔盒等摆放整齐;黑板洁净;

20分

门窗

门洁净;玻璃洁净(危险的地方不在检查范围);窗框洁净;窗帘干净整洁;窗台上无杂物;

20分

地面

地面洁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篓洁净;

20分

桌椅

桌椅整洁;桌箱整洁;桌面整洁;

20分

其它

墙壁洁净;灯管、插座、电源开关、音箱等洁净。

20分

四、评比范围:各学院所属教室、公共教室(见附件)

五、评比方式:

校学生会生活部两人总负责,教育科学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艺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五个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检查文韬苑共67间教室;

校学生会生活部两人总负责,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体育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五个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检查知行苑共67间教室;

校学生会生活部两人总负责,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两个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检查逸夫楼及求真苑共28间教室;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负责检查14间公共教室。

六、相关要求:

1、评分表格由学校统一制作,评比前发放给评分学生;

2、每周四下午要求各学院所有教室门务必打开,凡因教室门锁的教室一律以未打扫(0分)计算;

3、学校每周对教室卫生的评比情况进行汇总,评出前三名,通报表扬,并给班级辅导员年终考核总分加一分;教室卫生不合格(60分)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班级辅导员年终考核总分减一分。凡在一学年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三次以上,取消该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的资格,并取消该班级辅导员的评优资格;

4、公共教室单列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学校聘用勤工助学学生的重要依据。卫生不合格(60分)的教室,连续在一学期内被通报三次及三次以上,取消该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

七、本方案自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起施行,由学工部、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贵州师范学院各学院教室及公共教室名单.doc

 

                       贵州师范学院学工部  教务处  团委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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