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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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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发〔20097

关于做好实验(办公)室防盗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院)、各部门:

学院整体搬迁到乌当新校区以来,有的部门已发生多起仪器设备被盗事件,给学院造成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本部门的安全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本单位所管辖的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的安全,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各单位要保管好公共财物,离开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应随手关门,断水断电,确保安全。

三、学院保卫处、物管公司保安要加大对校园24小时的治安巡逻力度,加强对出入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

四、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房屋结构、门、窗、锁等安全隐患问题一律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学院后勤处和基建处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加固。

五、如发生被盗案件,必须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同时按学院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主管科室,

六、发生被盗案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将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个人或物管公司按相关规定或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

学院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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