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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分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因物价上涨给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带来的生活压力,结合《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春季学期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性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09]2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临时性生活补助,补助金额共计13.74万元。补助期限为五个月,标准为40元/月·生,按照一次性的方式发放到学生饭卡里。各系须根据划定的分配名额(见附件一),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好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审核工作,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本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日期2009年5月20日。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0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性伙食补贴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发放登记表.xls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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