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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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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6〕22号)文件相关规定,蔡滔等9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留级)未完成学业,且已超过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经贵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贵师院纪要〔20219 号)研究决定:蔡滔等9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 9 月 1 日至2021年 9 月 15 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反馈至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联系电话: 0851-85826031

 

 

贵州师范学院

2021831

 

附件:蔡滔9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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