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在即,为规范我校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国家及学校对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届普高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贵师院发〔2020〕97号)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2024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于5月29日前报送至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以便汇总后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逾期未提交的将在下学期学士学位补授予时受理。
二、报送材料
(一)2024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文件夹中的4张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见附件1);
(二)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建议及授予情况说明、授予资格的专业排名名单(纸质版签章);
(三)《贵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保存)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根据学生满足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提供对应的支撑证明材料);
三、审查要求
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2024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审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审查结果无遗漏、无差错,并签署《承诺书》(见附件3),于5月29日前交至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出错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2024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
2.贵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3.承诺书
贵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