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手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科技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定于 2022年6一12月联合举办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的通知》(国科办监〔2022〕8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学习。
一、培训内容
关于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和科技伦理治理的政策解读、工作实务和规范指引、改革典型经验和做法等。
二、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
2.高等学校从事科技监督、评估评价、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研管理、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科技或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等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
3.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相关科研人员。
三、注册及参训网址
所有人员均可注册登录全国科技监督评估培训平合参加专题培训(操作指南见 《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的通知》附件1) 。己注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合的人员,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平合中的“监督评估”模块;己注册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的人员,可以选择登录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入平合中的“监督评估培训平合”模块(操作指南见《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的通知》附件2)。
四、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相关老师于2022年12月15前完成学习,学习结束后,学校将统计学习情况上报。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3.《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政策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