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本馆简介 
 发展规划 
 组织机构 
 馆舍风貌 
 规章制度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本馆概况>>规章制度>>正文

图书馆电子显示屏管理办法

2023年03月09日 10:10  点击:[]

图书馆电子显示屏是发布实时数据、信息,向全校师生宣传和展示我馆文化和形象的窗口。为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明确管理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的畅通、有序、规范、合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权限和职责

(一)系统和安全管理。信息技术部负责电子显示屏软硬件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保证控制系统的优化和网络安全,负责宣传内容的制作和上传,确保健康绿色的电子显示屏传播环境。

(二)信息管理。图书馆各部室负责提供电子显示屏展播信息。信息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和图书馆相关规定。各部室主任对部室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最终展播信息需由馆长终审后方能发布。

(三)应急处理。全馆职工在发现电子显示屏被篡改、被插播、被攻击的情况时,应在第一时间关闭显示屏,并及时向馆长和信息技术部报告。

二、信息发布范围

电子显示屏发布内容分为以下信息板块,各板块内容由责任部室实时提供:

1.图书馆动态:包括对内对外的通知,图书馆文化宣传、重大会议、上级检查及兄弟单位来访的欢迎词,重要节日的祝福语等;(责任部室:办公室)

2.资源推荐:包括优秀书籍的推荐及新书预告等内容;(责任部室:资源建设部)

3.阅读推广:与阅读推广相关的活动和宣传等内容;(责任部室:参考咨询部)

4.读者服务:包括能呈现图书馆良好服务效果的各类宣传;(责任部室:读者服务部)

5.特藏文献:适合推广和普及的古籍、特藏等文献资源的介绍;(责任部室:特藏部)

6.资源利用的实时数据;(责任部室:信息技术部)

7.其他:内容积极向上,能丰富图书馆文化和阅读氛围的的信息。(责任部室:信息技术部)

三、信息发布流程

1.信息报送:信息由各部室自行撰稿,内容包含文字和图片(图片不能压缩),格式可为视频或幻灯片。部室主任初审后,以“信息主要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时效”命名文件,每月5日前将内容发至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在2天内完成制作和上传。

2.信息更新:除图书馆动态需实时更新外,其他部室每月至少完成一次责任板块的内容更新。

3.信息备份:信息技术部及时发布与更新各板块信息,并按时间顺序做好信息资料的存档和备

上一条:贵州师范学院图书馆数据资源库管理办法 下一条:贵州师范学院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