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官网首页中心概况党建思政规章制度教学资源学习园地网络安全下载专区
  您当前的位置: 规章制度 - 信息技术部 - 正文
 
考场纪律要求
2022-02-08     (阅读:)


 

1、 两名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将监考老师姓名写在黑板上

2、 清理考场,将学生机上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拿到教师机上。开始考试前向学生宣读考场注意;

3、 监督学生将书籍、资料、包等物品放到讲台上;有条件的机房要学生隔行入座;

4、 学生一律凭考试证和学生证考试,没有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在让学生进行考场登记时,需检查学生的相关证件;

5、 监考老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有事确需离开,需与中心领导联系,另外安排老师到场后方可离开;

6、 监考老师不得在考场内聊天,打电话、吃东西、看报纸等;注意监督考场秩序;

7、 对于作弊的学生,处理后要让学生在告知书上签字,并做好记录;

8、 考试结束时,让学生代表在考场记录上签字

9、 主考教师负责考试时将考场记录表、学生作弊登记表带到机房。考试完成后负责数据的回收,保管学生考场登记表;

上一条:计算机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条:实验教师守则
关闭窗口
Baidu
map